当一个单位收到供应商的返利时,它需要进行一系列的账务处理。首先,该单位需要冲减销售货物的成本。这是因为,供应商的返利实际上是对单位销售货物的补偿,因此,这部分收入应该从销售成本中扣除。
其次,单位还需要将进项税额予以转出。这是因为,供应商的返利实际上是一种税收优惠,单位在享受这种优惠的同时,也需要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因此,单位需要将这部分税款从进项税额中转出。
具体的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1. 借:库存现金。这一步是将收到的返利记入单位的库存现金账户,表示单位的资产增加。
2. 贷:主营业务成本。这一步是将冲减的销售成本记入单位的主营业务成本账户,表示单位的成本减少。
3. 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这一步是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记入单位的应交税费账户,表示单位的负债增加。
以上就是单位在收到供应商返利时需要进行的账务处理。这个过程虽然看似复杂,但实际上只需要按照一定的规则进行操作,就可以轻松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