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分红合同:
1. 出资额与责任承担: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即,各方按照其认缴的出资比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的责任。
2.
利润分享:各方根据出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润。即,公司的利润将按照各方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各方按照其出资比例获得相应的利润份额。
3. 风险和亏损承担:各方共同承担公司的风险和亏损。即,在公司面临风险和亏损时,各方按照其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风险和亏损。
4. 书面合同:本分红合同将以书面形式进行记录,并经各方签字确认。各方应当妥善保管该合同,并在需要时随时提供。
5. 法律适用:本分红合同的成立、解释和执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如发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 其他约定:本分红合同未尽事宜,各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各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了上述分红合同,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各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各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