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主要取决于其所形成的租赁类型,即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在融资租赁中,卖主(即承租人)需要将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递延,并按照该租赁资产的
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这意味着在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时,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需要按与资产折旧率相同的比例进行分摊。
对于经营租赁,售后租回交易的处理方式有所不同。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那么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应当记入当期损益。然而,如果售后租回交易并非按照公允价值达成,情况则更为复杂。
如果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相关损益应在当期确认。但如果损失将由未来低于市价的租赁付款额补偿,应将其递延,并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进行分摊。相反,如果售价高于公允价值,高出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使用期限内进行摊销。在摊销递延
收益时,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科目,贷记或借记“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综上所述,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需要根据租赁类型和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操作。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租赁,都需要对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进行处理,并根据折旧进度或公允价值进行相应的分摊或确认损益。这些处理方法旨在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合规性,为决策者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