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是对经初始计量后价值变动的金融资产进行的新起点计量。它不仅要对金融资产的价值变动进行反映,而且要对因价值变动而产生的损益进行反映。
新准则将金融资产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首先,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那些在初始计量后,其价值变动不会对损益产生影响的资产。这些资产通常是长期持有并且不会产生现金流量的投资。
其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那些在初始计量后,其价值变动会记录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而不会直接影响损益的资产。这些资产通常是短期持有的投资,其价值变动被视为非经营性项目。
最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是指那些在初始计量后,其价值变动会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资产。这些资产通常是短期持有的投资,其价值变动被视为经营活动的一部分。
通过将金融资产分为这三类,新准则提供了更加准确和全面的
会计信息,使投资者和利益相关者能够更好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绩效。同时,这也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管理金融资产,并做出相应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