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应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会计估计变更。根据不同的情况,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应在变更当期或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首先,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响变更当期,其影响数应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例如,当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发生改变时,这种变更只会对当期产生影响,因此其影响数应在变更当期确认。
其次,如果会计估计的变更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其影响数应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以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年限的改变为例,这种变更不仅会影响当期的财务报表,还会对未来期间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因此其影响数应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确认。
最后,如果难以区分某项变更是会计政策变更还是会计估计变更,应当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并按照会计估计变更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
综上所述,企业在处理会计估计变更时应遵循未来适用法的原则,并根据变更的影响范围在变更当期或未来期间确认其影响数。对于难以区分的情况,应将其作为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