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借款。该科目可以按照贷款单位和贷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包括本金、
利息调整等。
对于长期借款的主要账务处理,首先,当企业借入长期借款时,应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如果存在差额,还应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其次,在资产负债表日,应根据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长期借款的利息费用,借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按合同利率计算确定的应付未付利息,贷记“应付利息”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如果实际利率与合同利率差异较小,也可以采用合同利率计算确定利息费用。最后,当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应借记本科目(本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同时,如果存在利息调整余额,应借记或贷记“在建工程”、“制造费用”、“财务费用”、“研发支出”等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利息调整)。
总之,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