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制公司的注册流程主要包括两个步骤。首先,全体股东或发起人需要向工商局提交申请,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这一步需要准备的资料包括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全体股东或发起人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以及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等。
其次,由董事会向工商局申请设立登记。这一步需提交的材料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董事会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证明;公司章程;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如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还需提交已办理其财产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发起人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姓名、住所等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聘用的证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公司住所证明;以及工商局规定的其他材料。
如果采用募集方式注册股份公司,还需要提交公司设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公开发行
股票的,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的注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需提交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