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权利终止是指依法生效的合同,因具备法定情形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合同债权、债务归于消灭,债权人不再享有合同权利,债务人也不必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当事人双方终止合同关系,合同的效力随之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简称《合同法》)第九十一条,合同为有期限的民事法律关系,不能永久存在,具备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将不复存在,合同债权和合同债务归于消灭,此即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权利终止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 合同到期:当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合同权利自动终止。
2. 履行完毕:当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时,合同权利终止。
3. 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或依照法定条件解除合同时,合同权利终止。
4. 抵消:当事人之间存在相互抵消的债权债务时,合同权利终止。
5. 免除:债权人自愿放弃债权时,合同权利终止。
6. 丧失履行能力:债务人丧失履行能力时,合同权利终止。
7.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根据《合同法》其他条款的规定,合同权利也可以终止。
总之,合同权利终止是合同关系正常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它不仅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为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