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税调整的新内容如下:
自2018年10月1日起,个税起征点从原先的3500元提高至5000元。同时,税率结构也进行了优化,扩大了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特别是3%税率的级距扩大了一倍。
以北京为例,假设某人的月薪为1万元。在扣除
五险一金后,实际收入大约为7780元。税基为扣除起征点后的收入,即7780元减去5000元,为2780元。在不考虑专项扣除的情况下,该人士需要按照3%的税率缴纳税款。这意味着税额计算范围为超出起征点的部分,即税率范围为新增的税率结构中的一部分。因此,其需要缴纳的税额为税额计算范围内的金额乘以相应的税率。具体税额需要根据最新的税率表进行计算。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的税务政策和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相关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