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差错的
会计处理:
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
前期差错的重要程度应根据差错的性质和金额加以具体判断。一般来说,前期差错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就属于重要的前期差错。对于重要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不重要前期差错可采用未来适用法。
对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不需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但应调整发现当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属于影响损益的,应直接计入本期与上期相同的净损益项目;属于不影响损益的,应调整本期与前期相同的相关项目。
对于发生的重要前期差错,如影响损益,应将其对损益的影响数调整发现当期的期初留存
收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数也应一并调整;如不影响损益,应调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期初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