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
外汇管理规定,所有汇入的外汇和携入的
外币票据都需要交由中国银行兑换**民币,除非另有规定。对于个人或单位批准供给的外汇,必须按照外汇牌价,用等值人民币向中国银行兑换成外汇。此外,外宾和华侨入境后未用完的人民币也需要持交中国银行,兑换成外币并携带出国境。
根据这一规定,任何个人或单位在收到外汇时,都必须将其交由中国银行进行兑换。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安全,防止非法外汇交易和洗钱活动的发生。
对于个人来说,如果他们需要使用外汇,他们可以通过中国银行进行兑换。他们需要按照外汇牌价,用等值的人民币向银行兑换所需的外汇。这样,个人就可以方便地使用外汇进行国际支付和投资等活动。
对于外宾和华侨来说,他们在入境后可能会剩余一些人民币。根据规定,他们需要将这些人民币持交中国银行,兑换成外币并携带出国境。这样做的目的是确保外汇市场的平衡和稳定,避免人民币的过度流入和流出。
总之,我国的外汇管理规定要求所有汇入的外汇和携入的外币票据必须交由中国银行兑换**民币。个人和单位在需要使用外汇时,也必须按照外汇牌价,用等值人民币向银行兑换。外宾和华侨入境后未用完的人民币也需要持交银行,兑换成外币并携带出国境。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外汇市场的稳定和安全,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