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纳税调整是指税务机关出于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这些调整主要针对纳税人的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况。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和加强特别纳税调整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遵照执行。
根据这一通知,特别纳税调整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税收。其中,转让定价是指纳税人在不同关联企业之间进行的交易中,通过不合理的价格安排来转移
利润,从而减少应纳税额。资本弱化则是指纳税人通过将资产转移到低税率地区或设立子公司等方式,降低自身税负的行为。避税港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避税港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将其所得或财产转移到该地区,以减少应纳税额。其他避税情况则包括利用税收协定漏洞、虚假交易等手段来逃避税收。
为了有效实施特别纳税调整,税务机关将加强对纳税人的监测和审计工作。对于发现存在转让定价、资本弱化、避税港避税及其他避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依法进行税务调整,以确保税收公平和合理。
总之,特别纳税调整是税务机关为了实施反避税目的而对纳税人特定纳税事项所作的税务调整。通过加强特别纳税调整管理,税务机关将有效防止纳税人通过各种手段规避税收,维护税收公平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