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出口企业收到的
外汇,应该看企业的
汇率政策。如果企业没有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那么就是采用即期汇率折算入账的。
根据《企业
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在发生
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记账。除另有规定外,所有与外币业务有关的账户,应当采用业务发生时的汇率,也可以采用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汇率折合。
此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规定,外币交易应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也可以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总之,外贸出口企业在处理外汇业务时,应当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和相关法规要求,选择合适的汇率政策进行折算入账。这样可以确保企业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