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规定了几种扣税凭证,包括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以及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或者在部分实施“营改增”的地区为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此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以下称为二项费用)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因此,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抵扣。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它是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时开具的发票。该发票上会注明销售额和税额,纳税人可以凭借该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抵扣相应的税款。
海关完税凭证是指进口货物在海关申报并缴纳关税后,由海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纳税人可以凭借该凭证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抵扣相应的税款。
免税农产品的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是指纳税人在收购或者销售免税农产品时开具的发票。该发票上会注明销售额和税额,纳税人可以凭借该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抵扣相应的税款。
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是指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由承运人或者代理人开具的发票。该发票上会注明运费金额和税额,纳税人可以凭借该发票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抵扣相应的税款。
另外,根据财税[2012]15号通知,自2011年12月1日起,增值税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这意味着纳税人在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支付的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以从应纳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取得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税控软件维护费的地税发票也可以用于抵扣。这意味着纳税人在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时支付的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可以从地税发票上注明的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实际需要缴纳的税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