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并不会对抵押物权的存续产生法律约束力。这意味着,即使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已过期,抵押权人仍然可以根据有效的合同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相应的权利。
具体来说,当抵押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届满时,抵押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行使其担保物权。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因此,抵押合同不会因为约定期限届满而失效。
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保护抵押权人的权益,使其在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仍能够行使其担保物权。同时,这也有助于维护抵押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
总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抵押合同中的期限并不会对抵押物权的存续产生法律约束力。抵押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结束后的两年内行使其担保物权,并且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这一规定旨在保护抵押权人的权益,并维护抵押交易的稳定性和可预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