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性,首先取决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适格性。如果任何一方不适格,该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股权转让合同的核心是标的条款。这部分主要描述了被转让股权的具体情况,以及股权如何交付的问题。这包括转让方的出资额、股东权益及股东责任。同时,股权交付条款应明确约定办理政府审批,转让价款到账验证、股东权利义务的转移、股东名册的变更、股权过户的变更登记等事项。
转让股权的购买价应包括转让股权所包含的各种股东权利和义务,但不包括出让方隐瞒的债务或其他应付款项。被转让股权的具体价款,价款包含的内容以及支付方式等,应在股权转让合同中予以明确。
为了防范风险,救济违约和处理法律纠纷,声明和保证条款在股权转让合同中起着重要作用。该条款主要表述和保证当事人双方主体适格、诚信履约以及意思表示真实。转让方声明和保证条款主要表述和保证转让股权合法、有效和完整,其他股东的意愿以及目标公司股东会同意转让的决定。受让方的声明和保证条款主要说明和保证受让股权的意思表示真实,购买股权的资金来源合法可靠等。
股权转让签订后,从签订之日到股权交割日之间有一段过渡期。过渡期主要规定当事人双方在过渡期的权益义务。其中包括双方应确定各自的具体工作,转让方妥善经营和管理目标公司,不得有损目标公司资产或其他利益的行为,转让方签订新的重大合同或由重大投资应征得受让方同意,受让方先期进入目标公司参加公司经营管理等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