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
折旧。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是指企业已经决定出售,但在当前
会计期间尚未完成出售手续的资产。由于这些资产已经不再用于生产或经营活动,因此不再需要计提折旧。相反,企业需要对这些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其可收回金额。
为了准确反映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价值,企业需要调整其预计净残值。预计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在出售前预计能够回收的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通过调整预计净残值,企业可以更准确地评估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价值。
然而,企业在调整预计净残值时需要注意一些限制。首先,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不能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这是因为原账面价值是企业在购买该资产时所支付的成本,反映了企业对该资产的价值判断。如果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超过了原账面价值,那么企业可能会高估了资产的价值,从而违反了会计准则的规定。
其次,如果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那么企业需要将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这是因为原账面价值是基于企业过去对资产价值的估计,而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是基于当前市场条件下资产的预期价值。如果原账面价值高于预期价值,那么说明资产的价值已经发生了减值,企业需要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以反映资产价值的下降。
综上所述,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企业需要调整其预计净残值,并遵守会计准则中关于预计净残值和原账面价值的限制。通过准确评估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价值,企业可以更好地管理资产,并及时反映资产价值的变动。同时,企业还需要将原账面价值与调整后的预计净残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以保持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