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至到期投资的
会计处理涉及多个方面。首先,当企业取得该投资时,需要借记“持有至到期投资—成本(面值)”、“应收
利息(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的利息)”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贷方)”,然后贷记“银行存款等”。
其次,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利息时,需要借记“应收利息(分期付息
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应计利息(到期时一次还本付息债券按票面利率计算的利息)”,然后贷记“投资
收益(持有至到期投资期初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利息收入)”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利息调整(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接下来,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需要借记“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日公允价值)”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然后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差额,也可能在借方)”。
最后,在出售持有至到期投资时,需要借记“银行存款等”和“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然后贷记“持有至到期投资”和“投资收益(差额,也可能在借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