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时,
会计分录的记录方式如下:
首先,在计提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
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这意味着企业将计算出的应交增值税从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出,并计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接下来,在下月缴纳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这意味着企业将未交增值税从应交增值税科目中转入银行存款科目,以完成税费的缴纳。
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车船税、环境保护税等。此外,该科目还核算企业按其他规定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需要预计缴纳的税金,如
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车辆购置税等,不在本科目核算。因此,在编制会计分录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和处理。
总之,通过以上会计分录的记录方式,企业可以准确地核算和缴纳各种应交税费,确保税务合规,并为企业的经营决策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