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规制市场主体分为宏观调控法主体和市场规制法主体两类。宏观调控法主体包括调控主体和受控主体,而市场规制法主体则包括规制主体和受制主体。
市场主体规制法具有显著特征:首先,它体现了国家对市场主体组织和行为的干预。作为经济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主体规制法以维护社会利益为出发点,平衡和协调个体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冲突,并为市场主体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的自由意志设定必要的界限。
其次,市场主体规制法规范的是市场主体的组织以及与组织有关的行为。对于市场主体的组织以及与组织有关的行为,市场主体规制法制定了一系列的基本规章制度,包括市场准入制度、市场主体设立制度、市场主体变更制度、市场主体清算制度、市场主体财产监管制度、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制度等。
最后,市场主体规制法表现为以企业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体系。企业在现代社会中已经成为最重要的和最主要的市场主体。随着企业数量和规模的不断扩大,它们为社会创造了巨大的财富,但也带来了诸如产品质量、环境、资源等方面的问题。因此,各种企业法应运而生,既调整企业组织内部关系,又调整企业外部关系,已经在传统民商法之外形成了专门的体系。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企业法是市场主体规制法中最重要、最基本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