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减值损失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经过对资产的测试后,判断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而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所确认的相应损失。当企业发生资产减值时,原则上都应当及时确认和计量所发生的减值损失,因此资产减值包括所有资产的减值情况。
在
会计核算中,资产减值损失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代表损失的增加,贷方代表损失的减少。为了核算企业发生的资产减值损失,需要设置“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并在该科目中按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期末时,应将“资产减值损失”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
利润”科目,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一旦资产减值损失被确认,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只能等到处置时才能转出。资产减值损失的数额等于资产账面价值和资产可收回金额之间的差额。
需要注意的是,资产减值损失负数表示计提坏账准备过多。如果本期冲减了一部分坏账准备,就会造成资产减值损失为负数。这可能是因为前期计提的坏账准备超过了实际发生的坏账,导致本期需要冲减一部分坏账准备来调整账面价值。
总之,资产减值损失是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上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所确认的损失。它属于损益类科目,借方代表损失的增加,贷方代表损失的减少。企业需要根据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并在期末将其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一旦确认,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只能在处置时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