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承兑
汇票贴现
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财务费用 贷:应收票据
贴现是指持票人在商业汇票到期之前,为提前获得现金向银行贴付一定
利息而发生的背书转让行为。即持票人以贴息为代价将票据权利背书转让给银行,以提前获得现金。
贴现条件包括: 1. 票据未到期; 2. 票据未记载“不得转让”字样; 3. 持票人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 4. 持票人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
贴现利息的计算方式为:实付贴现金额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日前1日的利息计算。如果纸质商业汇票的承兑人在异地,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自汇票到期日起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