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损益表,也被称为合并
利润表,是企业集团中的母公司在年度结束时编制的。这份报表的目的是反映整个企业集团在一定时期内与外界各方面进行交易所实现的经营成果。它主要服务于母公司的股东和债权人。
合并损益表将母公司与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视为母公司统一支配下的单一组织体,以概括地汇总反映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成果。这样的企业集团的母公司和子公司被称为联营公司。合并损益表需要以联营公司的公正合理的个别损益表为基础进行编制。
在编制合并损益表时,需要办理一些合并手续。首先,需要抵销企业集团内部各公司相对应的往来业务,消除彼此计列的未实现损益。此外,还需要抵消母公司从子公司收入股利等项目。
除了内部往来项目外,企业集团母、子公司内部还存在着内部交易项目,如集团内部存货、固定资产的购销、内部
债券的
赎回等等。这些交易所形成的未实现利润和未确认的利润要分别在合并损益表上予以抵消和确认。如果不这样做,所编制的合并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不仅会使集团利用频繁的内部交易虚增利润,而且使合并
会计报表失去了其真实反映企业集团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作用。同样,如果不确认已实现的损益,也会歪曲整个企业集团的利润,对合并会计报表使用者产生误导。因此,编制合并损益表的关键在于工作底稿上抵消分录的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