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的保管和销毁需要遵循严格的制度。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
在查阅会计凭证时,必须有一定的手续制度。这意味着,除了指定的专人负责管理外,其他人无权自行随意销毁会计凭证。这样做是为了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此外,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也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会计凭证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这意味着,会计凭证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保管,并在期满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总之,会计凭证的保管和销毁是一个严肃的问题,需要遵循严格的制度和程序。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