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自银行取备用金的原始凭证是
支票存根。部门申请的备用金申请单需要相关人员签字,拨付时有收据、付款单或银行回单。职工公出借款填制的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它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
原始凭证按来源不同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它按其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又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一次凭证如“现金收据”、“银行结算凭证”、“收料单”、“领料单”、“发货票”等;累计凭证如“限额领料单”等;汇总原始凭证如“发料汇总表”、“工资结算汇总表”等。外来原始凭证是经济业务发生时从其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供应单位的发货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