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本票的签发过程需要遵循一定的步骤和规定。首先,申请人需要向银行提交一份“银行本票申请书”。如果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则不能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本票。银行在受理申请书后,会收妥款项并签发银行本票。
在签发银行本票时,必须记载一些必要的事项。这些事项包括:表明“银行本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承诺、确定的金额、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以及出票人的签章。任何一项未被记载的事项都将导致银行本票的无效。
一旦银行本票签发完成,申请人需要将其交付给本票上记明的收款人。收款人可以将银行本票背书转让给被背书人。
此外,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等。原始凭证的种类很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各种报销单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