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是一种具有
债券和普通股优点的金融工具。它不仅没有到期还本的压力,也不必担心股东控制权的分散。然而,这种方式的税后资金成本要高于负债的税后资本成本。尽管优先股股东承担了相当比例的风险,但他们只能获得固定的报酬,因此发行效果不如债券。
首先,优先股筹集的资本属于权益资本,通常没有到期日。即使股息不能到期兑现,也不会引发公司的破产。这样,融资后不增加财务风险,反而使融资能力增强,可获得更大的负债额。其次,优先股股东通常没有投票权,不会对普通股东构成威胁。第三,优先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在
收益上升时期,它可以为现有普通股股东“保存”大部分
利润,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
然而,优先股也有一些缺点。首先,与债券相比,优先股融资的成本更高。这是因为股息是在税后支付的,不能冲抵税前利润。其次,有些类型的优先股(如累积优先股、参与优先股等)要求分享普通股的剩余所有权,从而稀释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