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股是一种具有优先权的
股票。它综合了
债券和普通股的优点,既无到期还本的压力,也不必担心股东控制权的分散。然而,这种方式的税后资金成本要高于负债的税后资本成本。虽然优先股股东承担了相当比例的风险,但他们只能获得固定的报酬,因此在发行效果上不如债券。
优先股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优先股筹集的资本属于权益资本,通常没有到期日。即使股息不能到期兑现,也不会引发公司的破产。因此,融资后不增加财务风险,反而使融资能力增强,可获得更大的负债额。其次,优先股股东通常没有投票权,不会使普通股东受到威胁。第三,优先股的股息通常是固定的,在
收益上升时期可为现有普通股股东“保存”大部分
利润,具有一定的杠杆作用。
然而,优先股也存在一些缺点:首先,优先股融资的成本比债券高。这是因为股息是在税后支付的,不能冲抵税前利润。其次,有些优先股(如累积优先股、参与优先股等)要求分享普通股的剩余所有权,从而稀释其每股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