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资产负债表的方法包括以下几种:
1. 根据总账账户的余额直接填列。例如,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递延所得税负债”、“预计负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等项目应直接根据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填列。
2. 根据若干个总账账户的期末余额计算填列。主要有“货币资金”、“存货”和“未分配
利润”等项目。其中,“货币资金”项目应根据“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账户期末余额的合计数填列;“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生产成本”、“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材料成本差异”和“发出商品”等账户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存货跌价准备”等账户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未分配利润”项目平时应根据“本年利润”和“利润分配”账户的余额计算填列,年度终了时则可以只根据“利润分配”账户的期末余额直接填列。
3. 根据明细账户的余额计算填列。例如,“应收账款”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借方余额之和减去相应“坏账准备”账面余额后的金额填列;“预收款项”项目应根据“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贷方余额之和填列;“应付账款”项目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贷方余额之和填列;“预付款项”项目应根据“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账户所属明细账借方余额之和填列。
4. 根据总账余额和明细账余额计算填列。例如,“长期借款”项目应根据“长期借款”总账账户余额扣除“长期借款”账户所属明细账户中将于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后的金额计算填列。其中将于一年内到期且企业不能自主地将清偿义务展期的长期借款记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