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当月计提
折旧。企业需要按照每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进行操作。具体来说,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在当月计提折旧,而是从下个月开始计提;而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仍然需要在当月计提折旧,但从下个月开始停止计提。一旦固定资产提足折旧,无论其是否继续使用,都不再提取折旧;同样,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也不再补提折旧。
需要注意的是,折旧仅仅是成本分析的一种方法,它并不是对资产进行计价的手段。折旧本身既不是资金来源,也不是资金运用,因此,固定资产折旧并不承担固定资产的更新责任。然而,由于折旧方法会影响企业的所得税,从而也会对现金流量产生一定影响。
可折旧固定资产并不仅仅是所有固定资产都需要计提折旧。可折旧固定资产应具备一定的条件:首先,它们具有使用年限有限的特点,这意味着它们在使用过程中会逐渐损耗直到没有使用价值;其次,它们的使用年限可以合理估计,这样才能确保折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综上所述,企业在处理固定资产折旧问题时,需要遵循相关规定,确保折旧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同时,折旧方法的选择也会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因此需要谨慎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