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一种常见的商业活动,其核心在于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在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均能够可靠计量的情况下,应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基础。然而,如果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那么应以换入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换入资产的成本。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计算公式为: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账面价值 支付的相关税费-可以抵扣的进项 支付的补价-收到的补价。这一公式适用于多种情况,包括一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一项资产换入多项资产、多项资产换入一项资产,以及多项资产换入多项资产。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两种计量基础是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计量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二是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是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明显证据,但不是唯一要求。如果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但同类或类似资产存在活跃市场,或者采用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满足一定条件,也可以视为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然而,如果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交换涉及资产的公允价值均不能可靠计量,那么应按照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否支付补价,均不确认损益。收到或支付的补价将作为确定换入资产成本的调整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