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局在申报时会自动采集数据,具体操作如下: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以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2. 小规模纳税人分为两种情况: a) 如果销售额小于起征点,需要将全部销售额填写到主表的10栏(或11栏),对应的税额填写到19和20栏(21栏)。减免明细表无需填写,空保存即可。 b) 如果销售额大于起征点,需要进行相应的免税处理。不免税部分填写主表1栏(或4栏),涉及到的2/3/5/6栏也需要体现。全部免税的话,将含税销售额填写到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对应的列次。如果是服务类,19行免税额需手工填写。同时,还需要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如果有出口免税的部分,填写到第13行本期列。
3. 企业所得税方面,如果有免税收入业务,直接填写在主表第7行“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的子项目下(7.1 7.2 …),先选择减免优惠事项名称,再填写本年累计金额,减免数据最终会自动累加到第7行。
4. 对于不征税发票,不需要在增值税报表中体现。申报时如果提示比对不符,可以忽略。如遇清卡不符,可联系税局手工清卡或者联系税局加入白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