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索权,又被称为追索权利,是一种由票据持有人享有的权利,他们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及其他票据义务人进行追索。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持票人有权行使追索权。
追索权的行使者,即追索人,必须是合法且现实的票据持有人。这意味着,只有当一个人拥有票据,并且这个票据是合法有效的,他才能成为追索人。追索人可以是未背书转让的
汇票所载的收款人,也可以是背书转让连续的最后背书的被背书人。此外,履行追索义务后的被迫索人也可以成为追索人。
追索权的存在,为票据持有人提供了一种保护自身权益的手段。当票据到期或者出现其他问题时,票据持有人可以通过行使追索权,向票据的其他义务人追索债务。这种权利的设定,旨在保障票据交易的公平和公正,维护票据市场的正常运行。
总的来说,追索人是享有追索权并进行追索的票据持有人。他们是票据交易中的重要角色,他们的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同时,他们也有义务遵守法律规定,合理、公正地行使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