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实际出资情况,如实填写股东及出资信息。股东可以使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前提是这些财产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
如果是年报的话,股东及出资信息应为企业年度报告截止12月31日的数据。对于在2018年发生股东认缴、实缴变化的企业,包括章程修订、股东缴付出资、增加认缴等情况,需要通过企业即时信息填报另行公示。
企业在填写本页各数据项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1. 一个股东对应一条信息。若有多个股东,请点击“添加”按钮,增加信息条目。
2. 认缴、实缴金额的单位为“万元”,可保留小数点后6位。货币种类应与营业执照显示一致,无需填写。
3. 每个股东的认缴、实缴金额合计应与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注册资本一致。如认缴已发生变化,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实缴金额为每个股东在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出资总额。
4. 不如实填报实缴信息的,属于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企业将为此负法律责任。
5. 认缴时间为股东约定的最后一期出资的缴付日期,该日期应当记录在公司章程中;实缴时间为每一位股东各自实际缴付的最后一次出资的日期(截止报告年度12月31日的数据)。
6.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建议填写当前仍持有公司股权的发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