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后,企业应重新评估其
折旧方法、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 如果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未发生变化,企业应继续采用原有的折旧方法。这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剩余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然而,如果固定资产所含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发生了重大改变,企业则需要相应地调整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并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2. 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没有发生变化,企业应继续遵循原有的预计使用寿命。此时,需要根据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剩余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但是,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发生了变化,企业则需要相应地调整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3. 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没有发生变化,企业应按照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后的余额以及剩余使用寿命重新计算折旧率和折旧额。然而,如果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发生了变化,企业则需要相应地调整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