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增值税,通常被称为销项减去进项和留底后需要缴纳的未交增值税。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在处理账务时的具体步骤:
首先,当购买库存商品时,会计分录如下:借方记为库存商品,同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作为贷方。这一过程通过银行存款完成支付。
其次,销售商品时,会计分录如下:借方记为银行存款,贷方记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将销售成本结转为借方,贷方记为库存商品。
接下来是月末结相关收入和成本的过程。会计分录为:借方记为主营业务收入,贷方记为本年利润。然后,再做一笔会计分录,借方记为本年利润,贷方记为主营业务成本。
如果月底的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那么可以不做任何分录。然而,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这意味着需要缴纳税款。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分录为:借方记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方记为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最后,次月税款缴纳的过程如下:会计分录为:借方记为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记为银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