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计算方法如下:
1. 购买无形资产时,应以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其入账价值。
2. 通过非货币性交易获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进行确定。
3. 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是,对于企业首次发行
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4. 通过债务重组获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进行确定。
5.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根据以下情况确定:
(1)如果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应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
(2)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则按以下顺序确定:首先,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存在活跃市场,应参照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次,如果同类或类似无形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则按该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确定。
6. 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同时,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