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的持有意图或能力发生变化,导致某项投资不再适合被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时,企业应将其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重分类日,该投资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所有者权益。当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这部分差额将被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持有至到期投资部分出售或重分类的金额较大且不属于例外情况,导致该投资的剩余部分不再适合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企业应将该投资的剩余部分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在重分类日,该投资剩余部分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将计入所有者权益。当该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时,这部分差额将被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