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书转让是一种附属票据行为,其目的在于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根据票据法规定,持票人若要转让票据权利,必须进行背书并交付票据。背书转让一旦成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包括票据权利移转的效力、票据权利的证明效力和票据责任的担保效力等。
通常,票据的背面会事先印制好若干背书栏的位置,其中包含表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被背书人的文句,同时留出背书人和被背书人的空白,供背书人填写。票据法一般不限制背书的次数,当背书栏或票据背面写满时,可以在票据上粘贴“粘单”进行背书。
背书应当由背书人签章,并记载背书日期。如果未记载背书日期,则视为在
汇票到期日前进行背书。此外,背书还必须记载被背书人的名称。背书转让是确保票据权利合法转移的重要手段,也是票据交易中常见的操作方式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