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会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这意味着,无论有无证件,只要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都可以从事会计工作。然而,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则需具备更高的条件。
首先,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人员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会计师是经过专业培训和考试认证的高级会计人才,他们拥有丰富的会计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知识。因此,只有具备会计师以上职称的人员,才能胜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职责。
其次,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的人员还需具备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的经历。这是因为会计工作需要长期的实践积累和经验沉淀。只有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学习和成长,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复杂的会计问题和挑战。
综上所述,虽然会计没有证件也可以上岗,但是不能担任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需要具备更高的专业能力和经验,以保障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提升。因此,对于想要在会计领域有所发展的人员来说,不仅要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还要注重实践和经验的积累,以争取更高级别的职位和更大的发展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