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税局软件客服建议,在处理增值税免税业务时,首先需要确定是否超过起征点。如果小于起征点,应将全部销售额填写在主表10栏(或11栏),对应的税额填写到19和20栏(21栏)。减免明细表无需填写,空保存即可。
若大于起征点,需将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本期数对应的列次。如果是服务类,需手工填写19行免税额。在减免税明细表中,填写免税项目,选择代码(如享受疫情免税,涉及代码为0001120602-0001120606),在对应行次填写免税销售额,5列的免税额按照“3列销售额*征收率”(3%或5%)填写。
最后检查报表无误后,即可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符合疫情免税但已开征税普票,上述10栏(11栏)填写不含税销售额,12栏填写含税销售额。若有出口免税部分,需填写到第13行本期列。
若本期涉及部分增值税免税业务,根据全部销售额(免税 不免税)判断是否超过起征点。若小于起征点,将全部销售额(不含专票销售额)填写在主表10栏(或11栏),对应的税额填写到19和20栏(21栏),增值税减免明细表无需填写,空保存即可。专票填写在主表1栏(或4栏),及对应的2栏(5栏)。
若大于起征点,不免税部分填写在主表1栏(或4栏),对应的2/3/5/6栏有涉及也需要体现。再将免税部分的含税销售额填写在主表12栏本期数,并填写《增值税减免表》中免税部分(如享受疫情免税,涉及减免代码为0001120602-0001120606)。最终税款体现在24栏,需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