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其应缴纳的
增值税会计处理如下:
首先,当月预缴的增值税额需计入“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然后,在月末时,这部分预缴的增值税额需要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科目。具体的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当实际进行增值税缴纳时,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其开具的发票所对应的收入会计处理如下:借:应收账款等;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意味着,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收入会计入主营业务收入,并确认对应的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