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销售零税率货物、服务以及无形资产,这并非税收优惠,而是法定的征收行为。根据税法的规定,纳税人具有纳税义务。然而,由于法定税率为0,纳税人无需负担税款,可以选择以“0”税率开具发票。
增值税免税则是属于税收优惠的一种情况。尽管纳税人具有纳税义务,但根据国家政策的需要,纳税人可以免除纳税义务。因此,纳税人可以选择以“免税”税率进行发票开具。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在销售零税率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时,必须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并履行纳税义务。虽然无需支付税款,但仍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报和报税。此外,对于增值税免税的情况,纳税人也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享受免税政策。
总之,纳税人在销售零税率货物、服务或无形资产时,应明确自己的纳税义务,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对于增值税免税的情况,纳税人也需要了解相关政策和条件,确保自己符合免税要求。只有在合规的前提下,纳税人才能享受到相应的税收优惠和减免税款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