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四条,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背书转让的一些规定。具体来说,当背书人在
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时,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这意味着,如果背书人在汇票上明确表示不得转让,那么在后续的背书转让过程中,原背书人将不再对被背书人的权益承担责任。
此外,在承兑人拒绝承兑的情况下,如果背书不得转让后的被背书人仍然进行了转让,那么其前手对被背书人的后手也不再承担票据责任。这一规定旨在保护票据交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避免因背书转让引发的纠纷和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所规定的汇票交易中。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票据交易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可能出现的纠纷和争议,可以依法通过诉讼或其他途径解决。
总之,《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了背书转让的相关责任和限制。在实际操作中,各方当事人应当充分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票据交易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