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并未明确规定印花税的纳税地点。根据一般理解,印花税采用源泉控制办法征税,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所在地,即纳税人机构所在地。
对于建筑合同的印花税,一般以合同签订地或者工程所在地纳税。这意味着,如果一份建筑合同在北京市签订,并且工程地点也在北京,那么该合同的印花税应该在北京市缴纳。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 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
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 产权转移书据; 3. 营业账簿; 4. 权利、许可证照; 5. 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纳税地点,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