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发现转账支票丢失时,应及时进行挂失处理。以下是您需要携带的资料:
1. 如果您是出票人,且已经签发了内容齐备的可以直接支取现金的支票,但遗失或被盗,您应当出具公函或有关证明,填写两联挂失申请书(可以用进账单代替),加盖预留银行的签名式样和印鉴,向开户银行申请挂失止付。
2. 如果您是收款人,且收到了可以直接提取的现金支票,但遗失或被盗,您还应出具公函或相关证明,填写两份挂失止付申请表,在付款人签字证明后,向收款人银行申请挂失止付。其他相关程序同上。
3. 请注意,如果在遗失票据向付款人申报并停止付款前,或在遗失票据申请公示前,付款人已善意付款,那么遗失票据不再申请公示,付款银行也不再承担付款责任给支票权利人造成的损失。此时,由遗失支票的人承担损失。
总之,在遇到转账支票丢失的情况时,您应尽快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可能的损失。同时,也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财物,避免类似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