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计折旧的计算方法主要有四种,即平均年限法、工作量法、加速折旧法以及年数总和法。
首先,我们来看平均年限法。这种方法的计算公式如下:年折旧率=(1-预计净残值)/预计使用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月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月折旧率。
其次,是工作量法。其计算公式为:每一工作量折旧额=固定资产原价*(1-净残值)/预计总工作量,折旧额=当月工作量*每一工作量折旧额。
接下来,是加速折旧法。其中,双倍余额递减法是一种不考虑固定资产残值的情况下,根据每期期初固定资产账面余额和双倍直线折旧率计算固定资产折旧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2/折旧年限×100%,月折旧率=年折旧率÷12,年折旧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年折旧率。需要注意的是,实行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应当在其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以前两年内,将固定资产净值平均摊销。
最后,是年数总和法。这种方法是将固定资产的原值减去净残值后的净额乘以一个逐年地减的分数计算每年的折旧额。其计算公式为:年折旧率=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的年数总和,年折旧率=(预计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年限-1)/2*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