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经济单位采用的
会计核算形式有以下六种:记账凭证核算形式、科目汇总表核算形式、多栏式日记账核算形式、汇总记账凭证核算形式、日记总账核算形式和通用日记账核算形式。这六种会计核算形式的主要区别在于登记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
根据区别是登记总分类账的依据和方法不同,这六种核算形式共同点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
1. 将同类经济业务的原始凭证汇总编制成汇总原始凭证。 2. 根据原始凭证或汇总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3. 根据记账凭证中的收款凭证和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4. 根据原始凭证、汇总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有关的明细分类账。 5. 定期将日记账和明细分类账同总分类账进行核对。 6. 定期根据总分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会计报表。
这些核算形式在实际应用中各有特点,但都遵循了一定的规范和流程。通过合理的会计核算,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财务状况,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