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
利润分配的对象是企业缴纳所得税后的
净利润,这些利润是企业的权益,企业有权自主分配。
公司
收益分配顺序如下:
1. 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
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应当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 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 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4. 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