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财产损溢前,首先需要进行以下步骤:
1. 借:待批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这一步是将待处理的财产损溢记入流动资产损溢的借方。 2. 贷:原材料-某材料。将原材料中对应的损失部分计入贷方。
经过批准处理后,需要执行以下操作:
1. 借:管理费用。将处理后的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的借方。 2.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将之前记入借方的待处理财产损溢从贷方冲销。 3. 借:其他应收款。将处理后的其他应收款记入借方。 4.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将之前记入贷方的待处理财产损溢从借方冲销。
对于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原因而发生的存货损失,即非正常损失,需要采取以下分录:
1.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将非正常损失记入营业外支出的借方。 2.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将之前记入借方的待处理财产损溢从贷方冲销。
以上是处理财产损溢的基本步骤和分录方法,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操作,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